微信小店结算 – 青瓜传媒 //www.f-o-p.com 全球数字营销运营推广学习平台! Tue, 28 Oct 2025 08:29:24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21 https://static.opp2.com/wp-content/uploads/2021/04/favicon-1.ico 微信小店结算 – 青瓜传媒 //www.f-o-p.com 32 32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计佣与结算规则 //www.f-o-p.com/375612.html Tue, 28 Oct 2025 08:29:24 +0000 //www.f-o-p.com/?p=375612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优选联盟带货机构、商家、带货者、达人(合称“你”)。

二、 定义

2.1 商品推广载体:指微信小店商品卡片、商品链接、商品二维码及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

2.2 内容推广载体:指带货视频号直播、短视频及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

2.3 染色链接:指带有相应带货机构、带货者的推广参数的商品推广载体。

2.4 推客带货模式:指带货机构通过推客带货api接口开发并邀请带货者合作,在社群等场景进行商品推广的模式。该模式下带货者又称为“推客”。

2.5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中其他相关名词具有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功能服务协议(带货机构端)》中相同的定义。

三、 推广计划分类及佣金服务费设置

3.1 达人推广计划

在达人推广计划中,商家将为带货者、达人设置带货佣金比例。该类推广计划仅可由达人、带货者直接获取并参与。

商家可以选择不同的计划类型并设置对应的带货佣金比例:

(1)普通计划:即面向所有加入优选联盟的达人、带货者开放商品推广信息,商家可设置的“普通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1%-50%;

(2)专属计划:即面向特定的达人、带货者开放商品推广信息,商家可设置的“专属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定向计划:即在“普通计划”的基础上,为特定达人、带货者设置定向佣金比例。商家可设置的“定向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2 带货机构推广计划

3.2.1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若商家设置普通推广计划,商家将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所有带货机构均可以获取该类推广计划。带货机构的合作带货者可通过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该类推广计划。

3.2.2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商家在普通推广计划的基础上,可以设置定向推广计划,商家可分别设置机构服务费比例和带货佣金比例,或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已经与商家绑定的带货机构可获取该类推广计划。达人和带货者可通过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该类推广计划。

商家可以在以下范围内设置机构服务费比例和带货佣金比例:

(1)商家可设置的机构服务费比例范围为0%-90%。

(2)商家可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商家可设置的机构服务费+带货佣金比例之和的范围为0%-90%。

3.2.3 若商家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选择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获取该推广计划的带货机构可在上述总比例中,自行分配机构服务费比例与带货佣金比例(二者之和需等于总比例)

3.3 内容推广计划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内容创作者将为带货机构设置带货佣金比例。该类推广计划由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

3.3.1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首次合作时,带货机构需先邀请内容创作者进行内容合作,内容创作者同意合作后,选择特定的内容推广载体及内容并设置对应的带货佣金比例,可设置的内容推广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3.2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选择的特定推广内容需包含商品推广载体且处于可被推广状态;如选择直播内容推广,开播时间需设置在可推广时间范围内。

四、推客带货模式计佣规则

4.1 计佣时效:

间接染色 直接染色 染色时效 计费说明
店铺 商品 30天 1、用户通过染色商品链接进入商品详情页后,30天内从非内容场景购买

2、用户通过染色商品链接进入商品详情页后,30天内从非内容场景购买店铺其他商品

视频号短视频3天1、用户通过染色链接观看短视频后,3天内在该视频号账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30天延长期1、用户在3天染色时效内,首次下单(具体下单时间记为T,以首次下单时间计算,延长期内用户再次下单不增加染色时长)可触发30天延长期,用户在T+30*24小时内,在该视频号账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直播间3天1、用户通过染色直播链接或者染色的直播预告提醒进入直播间后,3天内在该视频号账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30天延长期1、用户在3天染色时效内,首次下单(具体下单时间记为T,以首次下单时间计算,延长期内用户再次下单不增加染色时长)可触发30天延长期,用户在T+30*24小时内,在该视频号账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公众号、服务号图文3天1、用户通过染色链接观看公众号图文后,3天内在该公众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30天延长期1、用户在3天染色时效内,首次下单(具体下单时间记为T,以首次下单时间计算,延长期内用户再次下单不增加染色时长)可触发30天延长期,用户在T+30*24小时内,在该公众号授权给相应带货机构的内容推广载体中产生交易

注:

1. 店铺其他商品:指店铺内有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若用户购买了店铺内无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则不计算推客佣金和带货机构服务费。

举例:用户通过某商品染色链接A进入商详时,会同时染色该商品和该商品所属的店铺,后续该用户在30 天内通过社群等计佣金场景进入该店铺下单店铺其他商品后,都会给上述商品染色链接A所属的推客和带货机构计佣。

2. 内容推广载体染色时效从用户进入相应内容推广载体起计算。

3. 仅内容创作者授权的内容推广载体,会计算推客佣金和带货机构服务费;未授权的内容推广载体,用户进入购买后不计算推客佣金和带货机构服务费。

4. 内容场景包括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等场景。

4.2 计佣逻辑:

(1)直接通过染色链接下单/加购下单,直接计佣到染色链接所属的推客和带货机构。

(2)直播染色3天染色时效内,首次下单触发30天延长期,染色期间用户通过其他推客分享进入直播间/短视频/公众号图文,则原染色关系失效。

以直播间举例:用户进入推客A分享的直播间触发3天染色时长 ,染色期内用户首次下单(具体下单时间记为T),触发染色时长延长T+30 *24小时,该时效期内如果该用户通过推客B的分享再次进入直播间,则原来推客A的T+30天染色失效,转换为推客B对该用户有3天染色时效,该用户首次通过B的分享下单后触发B对该用户有T+30天延长期染色时效,进入新的循环。另外,若推客A对用户的T+30天染色时效延长期未结束前,该用户进入推客A提供的同视频号的新直播间,保持原T+30天染色时效不改变,不触发新的染色时效延长。

(3)推客计佣替换逻辑:

a. 同一个商品,佣金计给最近分享给用户的推客。

举例:推客a给用户发了一个商品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 又给用户发了同一个商品的染色链接B,用户在计佣时效内点击进入商详并购买。此时给推客b 计佣,不会给推客a计佣。

b. 同一个内容推广账号,佣金计给最近分享给用户的推客:

举例:推客a给用户发了一个直播间A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直播间A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用户发了同一视频号账号的直播间A/直播间B/短视频C的染色链接B,用户点击进入染色链接B,则该用户刷新为被推客b染色,不再被推客a染色。

备注:染色链接A带有推客a的推广参数,染色链接B带有推客b的推广参数。下同。

(4)通过非染色链接下单:优先归因到「直接染色」的关系,再归因到「间接染色」。

举例1:推客a 给用户发了商品X的染色链接A,该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该用户发了商品Y的染色链接B,该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该用户在计佣时效内从社群进入商品X下单,则该订单给推客a计佣;该用户在计佣时效内从社群进入该店铺页买了商品Z,则该订单给推客b计佣。

备注:商品X、商品Y、商品Z属于同一个店铺,且都是有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

举例2:推客a给用户发了短视频A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短视频A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用户发了同一视频号的短视频B的染色链接B,用户在染色链接A的计佣时效内在短视频A购买。此时给推客a计佣,不会给推客b计佣。

(5)商品/店铺的染色购买,不计算从内容场景进入的情形,仅计算从其他场景进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搜索、订单等场景):

举例: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商品染色链接A进入商品详情,后续该用户又进入一个直播间B(直播间未被授权),并下单同一个商品,不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

(6)直播间/短视频/视频号的染色购买,只算内容场景进入的:

举例1: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直播间染色链接A进入直播间但未购买,后续该用户通过短视频推荐进入购买,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

举例2: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直播间染色链接A进入商品详情但未下单,后续该用户在社群通过商品卡进入并下单同一个商品,不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

(7)同一机构下,推客进入其他推客分享的直播间/短视频/商品卡,以自己的推客身份带参数转发和染色用户:

举例1:推客a和推客b都有在机构C授权推客合作,推客b进入推客a分享的机构C的直播间/短视频/商品卡染色链接后,页面参数更新为推客b的染色参数,推客b自购下单商品,或者转发其他用户购买,会给推客b计算佣金。

(8)推客推广链接的佣金,按照用户下单时有效的佣金比例和相应平台规则计算。

(9)如果用户下单某商品时,商家已取消该商品的带货机构推广计划,则不计算该商品的佣金。

(10)当推客获得计佣时,与该推客合作相应染色链接的带货机构将获得机构服务费的计算,推客或带货机构存在其他无法获得带货佣金或机构服务费计算的情形除外。

五、其他带货模式计佣规则

5.1 计佣场景

若带货者在以下场景完成商品的带货,满足计佣条件,且不存在不可计佣的情况,则可获得相应订单的佣金。

当带货者获得计佣时,与该带货者合作相应推广计划的带货机构将获得相应服务费的计算,带货机构存在其他无法获得服务费计算的情形除外。

5.1.1 直播间

用户通过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的带货直播间直接购买计佣。

(1)若带货者添加了商家设置的推广商品链接,并在直播间上架该商品,用户通过直播间下单购买,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则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2)若用户在直播开始前已将带货者橱窗中的商品加入购物车,并在直播期间直接下单完成付款,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则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3)若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的直播时挂载A商品链接,用户通过该链接进入店铺首页后购买B商品,且B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则B商品的佣金可计入该带货者。

5.1.2 橱窗/商品卡

用户通过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的橱窗/商品分享卡直接购买计佣。

(1)若用户通过带货者的橱窗商品直接下单购买,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则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2)若用户通过带货者分享的橱窗商品卡直接下单购买,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则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5.1.3 短视频/公众号文章

用户通过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的发布的短视频挂车链接或公众号文章中的商品链接直接购买计佣。

(1)若用户通过带货者短视频中挂载的商品链接下单购买,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2)用户通过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的公众号文章中插入的商品链接下单购买,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5.1.4 购物车下单说明

用户通过带货者的各渠道将带货商品加入购物车/收藏后,并在7天内完成下单支付,且该商品的推广计划对该带货者生效中,该商品佣金计入该带货者。

5.2 不计佣场景

不计佣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5.2.1 商品推广计划下架

若商家结束某商品的推广计划,则该推广计划即告失效。此后,若用户通过橱窗、公众号、直播、短视频或分享卡等任何渠道购买该商品,均不再计佣给带货者。

5.2.2 商品违规处罚

若带货者通过橱窗、公众号、直播、短视频或分享卡等方式推广商品时存在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违规治理规则等平台规则该商品将不予计佣。

5.2.3 超过计佣时效

(1)用户将商品加入购物车若超过7天未完成支付,则即便用户后续下单该商品,将不计佣给带货者。

(2)用户将商品加入收藏后若超过7天仍未购买,则即便用户后续下单该商品,将不计佣给带货者。

5.2.4 用户下单商品不在带货者橱窗

用户通过带货者及其带货渠道账号的橱窗、直播间或其他渠道的A商品链接进入店铺首页后下单购买B商品,若该带货者当时未获取生效中的B商品推广计划,则该商品不计佣给带货者。

5.2.5 其他不计佣场景

根据相关平台规则、法律规定应暂停、终止计算佣金或扣除佣金的,则相关商品不计佣给带货者。

六、结算规则

6.1 用户点击推广信息中的商品或服务链接并直接下单购买或满足相关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完成购买,且在商品售后期结束(且未发生退款或其他未决售后争议事项)后,根据用户就相应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运费或其他费用)以及相应的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比例进行结算。

6.2 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均由商家设置并承担,腾讯无义务代为承担。

6.3 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下,带货机构有义务提前如实告知达人、带货者其可获得的带货佣金比例。若带货机构在优选联盟相关系统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低于其告知达人、带货者的带货佣金比例,在相应订单达到佣金结算条件的情况下,差额部分应由带货机构自行向达人、带货者结算支付。

6.4 商家设置的推广信息一经确认发布即生效。合作商家在推广期限内可对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等项目进行修改,具体可修改的项目以系统提供的为准。每笔交易订单对应的达人佣金和/或带货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以用户创建该笔订单时有效的比例和期限为准。因合作商家有可能随时对推广信息的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等信息进行调整,或随时终止推广相应商品或服务,或基于平台规则等原因中止或终止使用优选联盟,带货机构、达人、带货者需要自行、随时通过优选联盟相关页面检查推广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变化、推广期限变化、推广信息是否仍然存在,并视变更情况调整推广方案或停止继续推广。因带货机构、达人、带货者怠于检查导致的预估收入减少、推广信息侵权等问题,由执行推广的一方自行承担责任。

6.5 你及其他使用优选联盟的主体进行的一些设置,可能不会实时生效,请你留意。各设置的具体生效时间,以实际结算页面为准。在这些设置生效前,仍适用生效前的逻辑操作。

注:当前商家发布推广信息后的修改和生效规则如下:

(1)达人推广-普通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2)达人推广-专属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3)达人推广-定向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移除定向推广达人/带货者、结束某商品或服务的定向计划(定向计划结束后将转为普通计划,继续保留在已添加该商品或服务的达人/带货者商品橱窗中),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4)内容推广计划:若内容创作者下调带货佣金比例、移除定向推广带货机构/内容、结束某内容的推广计划,修改将即时生效。

(5)带货机构推广:若商家修改带货佣金比例、机构服务费比例、推广期限,带货机构通过后台同意修改后,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下调机构服务费比例的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商家结束某商品或服务的带货机构推广无需带货机构同意且即时生效,结束后该商品或服务将从已添加该商品或服务的达人/带货者商品橱窗中删除,染色链接失去染色效果。

6.6 在内容推广计划中,若选择的内容推广载体中,包含未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选品的商品,则内容创作者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将不会对该部分商品生效,该部分商品的带货收益分配和结算方式由商家、带货者、带货机构自行协商。

6.7 本条款项下各项费用以腾讯统计和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6.8 若用户在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结算前就某订单申请全部或部分退款,则退款部分将不进行带货佣金和机构服务费的结算。当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已经获得的服务费结算所对应的订单发生用户向腾讯申请退款情形时,经腾讯审查符合退款条件后,有权先行垫付退款费用,并视该笔退款原由判定责任,以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允许的方式向该笔订单的商家或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进行索赔,亦有权视具体情况从商家或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的保证金账户或可提现资金、待结算资金中直接扣罚相关款项。

6.9 你清楚了解并同意,对于已完成的推广服务所涉及的结算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应由相应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以具体的开票义务方为准)向商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由商家为相应方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具体细节由各方自行协商确定。

6.10 若商家、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之间存在任何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与费用、结算相关的约定),其履行、金额、结算支付、税费、发票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相应各方之间自行约定、执行。除非平台另有明确规定或约定,平台将不参与各方之间的其他约定和费用结算事宜。

七、附则

7.1 你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你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7.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你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若你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7.3 你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条款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条款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你的处理不免除你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4 你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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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店结算规则说明 //www.f-o-p.com/370774.html Wed, 09 Jul 2025 07:44:53 +0000 //www.f-o-p.com/?p=370774

一、概述

1.1 目的

为维护使用小店商家正常货款结算秩序,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我们对结算规则予以扼要说明。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微信视频号小店及微信小店的商家(统称“商家”)。

1.3 定义

小店商品:指使用微信视频号小店及微信小店服务功能提报、上架、销售、售后、结算的商品。

支付手续费:指商家因使用微信支付服务需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以《微信支付服务协议》为准。

商家技术服务费:指因腾讯向商家提供包括商品信息展示、商品交易能力、流量支持等功能,腾讯按照《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收取的技术服务费。

带货佣金:是指达人、带货者基于为商家的推广信息提供的推广服务,以商家和带货机构(若有)预先设置并展示在相关页面的带货佣金比例为基础,根据对应平台协议及规则的规定计算并获得的相应收益。公众号通过优选联盟带货获得的“推广佣金”,参照带货佣金处理,在本规则或其他规则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机构服务费:是指带货机构基于为商家的推广信息提供的推广服务、撮合服务、指导服务等,以商家预先设置并展示在相关页面的机构服务费比例为基础,根据对应平台协议及规则的规定计算并获得的相应收益。

运费险保费:指符合运费险投保条件的购物订单发货时,在保险公司完成运费险出单后,对应于投保成功的订单结算时从商家货款资金划扣至保险公司指定账户的保费金额。当货款不足抵扣时,保费将会从店铺保证金中抵扣,因保证金扣收导致保证金不足,需要补缴的,商家需要按照《微信小店保证金条款》《微信小店保证金管理规则》规定及时履行补缴义务。

待结算资金:指结算周期内冻结的用户已支付订单的资金。

可提现资金:指商家账户已解冻且扣除支付手续费、商家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运费险保费及其他应扣除的费用后未提现的资金余额。

二、货款结算周期及提现方式

商家接入微信小店后,将通过财付通提供的微信支付功能开通一个新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商家可在小店商家后台进行账单查询和资金提现。

2.1 小店商品结算周期

(1)用户支付成功后,用户已支付的资金将会转入待结算资金,各(一级)类目确认收货规则如下:

一级类目 确认收货规则
生活服务、旅游休闲、汽车、出行与交通、家具-定制家具(所有三级类目) 自商家完成发货和商品履约,用户可以点击“确认收货”;自商家点击发货起10个月后,用户未确认收货,系统将判断未收货并自动退款给用户。商家实际履约完成后应当主动提示用户点击确认收货,如商家已实际履约完成,但用户未点击确认收货导致退款或其他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数码、电脑与办公、个人护理、家用电器、服饰内衣、美妆护肤、运动户外、母婴、食品饮料、家居日用、钟表、厨具、玩具乐器、汽车用品、宠物生活、家具、家装建材、手机通讯、鞋靴、生鲜、酒类、农资园艺、工业品、家纺、家庭清洁/纸品、个人护理、箱包皮具、教育培训、珠宝首饰、公益服务、图书、文玩、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二手、其他。 确认收货时间以下列时间点中较早发生的为准:

(1)用户主动点击“确认收货”;

(2)商家点击发货且物流状态显示已签收3天后;

(3)商家点击发货10天后(若10天后发货物流单状态未显示已签收,系统将延迟5天判断自动确认收货,延迟次数最大为3次,即累计延迟确认收货天数上限为15天)。

(2)商家货款,运费险保费、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和机构服务费都将在指定结算时机根据下表规则进行结转:

结算时机 结算资金类型 结算说明
商品确认收货后+7天 商家货款、运费险保费 1、商家货款将从待结算资金转入可提现资金,运费险保费将从待结算资金分账给保险公司。

2、如商品确认收货+7天内,发生仅退款、退货退款等售后或交易纠纷的行为,则对应资金需在售后、交易纠纷维权完结7天后执行结算。如售后、交易纠纷维权完结后,用户再次发起售后或交易纠纷行为,则仍需完结7天后执行结算。

商品售后期完结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1、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将在商品售后期完结后执行结算。

2、如商家货款已结算,但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及机构服务费未结算时,用户申请退款成功,在结算时商家无需再承担用户退款部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及机构服务费。如商家货款、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及机构服务费均已结算后,用户申请退款成功,则商家已承担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带货佣金及机构服务费不再退还。

注:

(1)待结算资金转入商家可提现资金或分账给平台、带货者、带货机构、保险公司等结算操作,执行时间需1-2天。

(2)若用户对订单中部分商品申请售后,系统将冻结整个订单金额。

(3)订单发生售后退款时,如该笔订单已发起商家货款结算,平台将从商家可提现资金中划扣金额进行退款;若商家可提现资金金额不足,平台将有权要求商家在规定期限内补缴欠款,或从商家保证金划扣相应金额进退款。

(4)平台将不时对部分类目/商家/订单的结算周期进行调整,可前往小店后台“资金结算-账户资产-货款账户-待结算”查看店铺/订单的实际结算周期。

2.2 货款结算提现方式

(1)提现账户

提现账户指用货款结算提现所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进行银行卡绑定需填写与注册主体一致的对公账户银行卡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卡解绑后可绑定新的银行卡。每天只可修改提现账户一次,提现账户需要与开店主体一致。

(2)提现方式

商家可在微信小店中的“可提现资金”中查看可提现资金的余额。

商家需手动点击“去提现“,输入提现金额,所输入的提现金额需大于0且小于等于账户余额,确认提现金额后需要商户管理员扫码验证,经扫码验证后,才成功提交提现申请。商户只可提现到已绑定的对公账户银行卡中,提现账户支持解绑和换绑银行卡功能。

提现后,款项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的清算周期(一般会在24小时内到达商家绑定的银行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每日只可提现一次。

2.3 提现失败的常见原因和解决方法

(1)未绑定提现银行卡

需绑定正确的提现账户后,再进行货款提现。

(2)当日已提现

每日只可提现一次,可查看当天的提现详情。

(3)提现账户失效

因提现账户失效而提现失败,可咨询提现账户的客服解决账户异常或选择更换提现账户后,再进行提现。

三、附则

3.1 你清楚了解并同意,用户在微信小店购买你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订单金额将冻结在你的微信支付商户号作为待结算资金,你认可并授权腾讯有权根据平台协议、规则及财付通的相关要求,向财付通发送指令将待结算资金解冻及分账:

3.1.1 待结算资金扣除支付手续费、商家技术服务费、达人佣金、团长服务费、运费险保费的部分,作为你的可提现资金,你授权腾讯对提现需求进行审核,并代为向财付通发送指令执行提现,提现资金将转账至你指定的合法银行账户。

3.1.2 你认可并授权腾讯有权代你向财付通发送交易指令,将满足退款要求的退款款项从待结算资金退回用户。

3.2 你应当保证你绑定的银行账户系你企业所有。因你错误绑定而导致的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使用异常,如资金无法转账、转账失败、资金丢失、结算延迟、转至错误账户等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你自行承担。

3.3 你清楚了解并同意,对于已完成的商品或服务,你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用户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具体细节由你与用户自行协商确定。

3.4 可提现资金的提现速度受到支付渠道、网络环境、系统环境等客观影响,可提现资金将在商业合理时间内转账至你的银行账户。

3.5 腾讯可能根据业务需要对支付资金的频次及限额,或本功能用户资金结算频次、结算周期、方式等进行修改和变更。修改、变更前,腾讯将在相应服务页面通知或公告,具体按当时实际执行政策确定。如果你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则应停止使用相应功能,否则,你的继续使用行为即视为同意上述修改、变更。

3.6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约给腾讯带来任何损失的,你认可并授权腾讯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财付通公司直接发送止付指令,止付尚未支付给你的所有款项,并发送扣除应赔偿腾讯损失费用等全部费用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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